禾宇全新官網上線|免費工具、服務報價一次看
禾宇合署會計師事務所全新官方網站正式上線。 免費試算工具、服務項目與報價、報稅行事曆都重新整理好了;記帳報稅、工商登記與常用資源,現在都能更快找到。 前往禾宇官方網站 ↘
進貨沒發票、出差忘了要收據、廠商就是不給……這些問題,會計師最常被問到。
| 您想知道 | 重點 |
| 沒有發票,費用還能報嗎? | 財務帳可以用支出證明單入帳;稅務上原則上不認列 |
| 哪些可以用出差人證明? | 火車、客運、捷運、計程車、高鐵當日往返、ETC 通行費(查核準則第 74 條) |
| 估價單、出貨單可以嗎? | 不行,這些都不是合法憑證 |
| 沒取得憑證會怎樣? | 費用剔除、進項稅額不能扣抵,還可能處未取得憑證總額 5% 以下罰鍰(最高 100 萬元) |
不論公司或行號,平時交易都要記帳,這是「財務帳」,依照《商業會計法》規定,有交易就入帳。
每年五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,則須依照稅法規定進行調整,調整後的帳叫「稅務帳」,用來計算課稅所得,決定是否要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(營所稅)。
兩者大多一致,但稅法有幾個特別規定:
| 費用限額規定 交際費、職工福利、伙食費、小客車折舊等,都有法定限額。超過的部分(「超限」)稅局不承認,須帳外調整剔除。 |
合法憑證要求 未取得合法憑證,或扣繳不符規定的費用,稅務上同樣不予認列,甚至可能受罰。 |
公司一年請客戶吃飯、送禮花了 100 萬元,每一筆都有統編發票,財務帳認列 100 萬元「交際費」。但交際費在稅法上有限額(依進貨、銷貨或營業收入計算),假設算出來的限額是 30 萬元,超過的 70 萬元就不能認列。
| 財務帳 | 認列 100 萬元 |
| 稅務帳 | 僅認列 30 萬元,超限 70 萬元須剔除 |
| 課稅所得 | 增加 70 萬元 |
以個人名義從國外進了50萬元的貨,沒有報關、沒有發票,難以主張進貨事實。國稅局視為未取得合法稅務憑證,甚至可能受罰。
| 財務帳 | 認列 50 萬元 |
| 稅務帳 | 不認列 |
| 課稅所得 | 增加 50 萬元 |
這個情境比較特別——原則上稅務上可以認列,但有兩個關鍵條件必須同時符合:
| 條件一|公務性質 | 費用必須確實與公司業務有關。 ✔ 出差拜訪客戶途中搭車 → 可以 ✘ 搭車去遊樂園、私人行程 → 不行 |
| 條件二|憑證補件 | 需取得經手人(即出差人)之書面證明作為憑證。若為包租計程車,則須另取具車行證明及經手人或出差人證明。 |
| 財務帳 | 認列 1,200 元 |
| 稅務帳 | 符合條件者,可認列(以出差人書面證明為憑) |
| 課稅所得 | 符合條件者,課稅所得不增加 |
可入財務帳,但報稅時需剔除,不能抵稅。
| 財務帳 | 認列 2,500 元 |
| 稅務帳 | 不認列 |
| 課稅所得 | 增加 2,500 元 |
費用可入財務帳,但稅務不認列;另未辦理「境外電商扣繳申報」,還會有額外罰則。
| 財務帳 | 認列 6,000 元 |
| 稅務帳 | 不認列 |
| 課稅所得 | 增加 6,000 元,另有漏扣繳稅款罰則 |
真的沒有合法憑證時,可試著用「支出證明單」或「經手人證明」作為財務帳依據。下圖是支出證明單的常見格式:
但請注意,支出證明單並非萬能:
| ✔ 可以做到 在財務帳上認列該筆費用,符合《商業會計法》記帳要求 |
✘ 做不到 稅務上原則上仍不認列;並非所有費用都適用;使用有諸多限制 |
《商業會計法》第 19 條
能否合法運用支出證明單,仍須視實際個案情況而定。
長期而言,正常取得發票或收據、按照法令報稅、該繳的稅繳清楚,才是企業永續經營的基礎。
🧭 接下來可能會用到:
支出證明單・出差人證明單產生器 →
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(旅費要附行程證明)→
交際費限額計算機 →
留言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