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所稅 / 投資收益
公司買基金的收益
要不要課營所稅?
關鍵在基金的註冊地:國內基金與國外基金,課稅結果完全不同。
📅 115 年 9 月更新 🏢 適用:公司 / 行號
🙋 您是不是也在想這些?
「公司用閒置資金買基金,賺到的要報稅嗎?」
「國內基金和國外基金差在哪?」
「基金配息也要報嗎?」
先說結論:國內基金的處分利得屬證券交易所得,目前停徵所得稅,但要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;國外基金(在我國以外地區註冊)的處分利得、配發的孳息、基金轉換或合併消滅所認列的收益,都屬公司的境外所得,要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。漏報會補稅並依所得稅法第 110 條處罰。
⚡ 30 秒快速結論
| 您想知道 |
重點 |
| 怎麼區分 |
看基金註冊地:在國內註冊為國內基金,在我國以外註冊為國外基金 |
| 國內基金處分利得 |
屬證券交易所得,停徵所得稅,但要計入基本所得額 |
| 國外基金處分利得 |
屬境外所得,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|
| 國外基金配息 |
一樣要併入所得額課稅 |
| 怎麼查 |
向申購單位查詢,或查基金資訊觀測站 |
1️⃣ 國內基金:停徵,但要計入基本所得額
2️⃣ 國外基金:屬境外所得,要課稅
國外基金是在我國以外地區註冊的基金。公司處分國外基金的利得,
不適用證券交易所得停徵的規定;基金配發的孳息、基金轉換(贖回後再申購)、合併消滅所認列的收益,也都是公司的境外所得,依
所得稅法第 3 條應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。
⚠️ 兩個常見誤解
① 以為配息可以適用
所得稅法第 42 條不計入所得額——該條限於
投資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的股利或盈餘。
② 以為處分利得都屬停徵的證券交易所得——停徵只適用國內的有價證券。
漏報經查獲的,除補徵稅額外,依
所得稅法第 110 條處所漏稅額 2 倍以下罰鍰。
3️⃣ 怎麼確認手上的基金是哪一種?
可以向基金申購單位(銀行、投信、證券商)查詢,或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的基金資訊觀測站查詢境外基金公開資訊。每年收到投資單位寄發的各類信託國外所得明細通知單時,要把裡面的利息收入與處分利得一併提供給事務所,避免漏報。
本文所提供之建議、評論、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係基於現行法規所提供。現行法規未來可能改變,且主管機關之個案解釋亦可能不同,甚或回溯生效。未來如有法規改變、發佈新的解釋函令、或有不同之個案解釋,本所並無義務通知上述改變。本文僅供參考,未事先經作者書面同意,任何人不得以本文所載之資訊作為商業或其他決定之依據。任何第三人不得以曾閱覽本文為由,向本所主張任何權利。
留言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