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請問,匯款要用公司戶匯款還是私人帳戶呢?有差嗎?
答:
中小企業容易有屬於公司的資金與股東私人存款混用的情形,
不管是企業社或是一人公司皆有此種情況,
輕則易被國稅局補稅加罰。若是非一人公司容易有掏空公司而引起股東糾紛,
產生掏空等等的問題。
結論:
沒被抽查到不代表就沒事,
有被抽查到就容易出事。
以事務所的立場,不建議這麼做。
問:
那請問我公司的收入!
我都一部分一部分轉到我個人戶頭。這樣沒有問題吧?
如果我的個人戶頭….會支出一些(房子投資頭期款、還有每個月房貸) 這樣有差嗎?
還是我該分成2個個人戶頭?
答:
建議轉到自己戶頭的錢,當成個人薪資,申報出去 ,這樣就不太會有什麼問題 (白話文:有繳稅就ok);
其他的作法,不論是分成多個帳戶或領現, 都無法保證不會被查金流;而且這也是違法的,以事務所的立場,不建議這麼做。
問:
那我的薪資不就過高了嗎?
我個人還要繳個人所得稅嗎?
假設我公司今年入帳700萬。 但是這個700萬都是我的所得ㄋㄟ。
已經報5%發票+2-3%書審。
這樣其他還要認列我的薪資?
我都要用書審了。就不會報個人所得呀?也沒有員工扣抵。
答:
書審申報適用的前提,必須是費用足夠才行
也就是本期損益的淨利率需降至 書審率 以下才適用;所以以事務所的立場,建議薪資費用還是要照實申報
參考:
股東往來後遺症 帳務須公私分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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