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帳報稅 / 營業稅
每期營業稅申報,
要準備哪些資料?
給委託本所記帳的客戶:每兩個月一次,
交件清單與期限整理在這裡。
📅 115 年 9 月更新 🏢 適用:公司 / 行號
🙋 您是不是也在想這些?
「這期營業稅要交什麼給事務所?」
「沒開完的發票本也要寄回嗎?」
「最晚什麼時候要交?」
先說結論:每期請準備銷貨發票本(含空白、作廢)、支出憑證、折讓或退回單,有開電子發票的請告知並授權本所查詢。請在申報月份(單月)的 5 日前交件,最遲 7 日前,讓本所能在 15 日申報期限前完成。
⚡ 30 秒快速結論
| 您想知道 |
重點 |
| 要交什麼? |
銷貨發票本、支出憑證、折讓/退回單、電子發票使用情形 |
| 沒開完的發票本? |
也要一起交,空白與作廢的都要 |
| 什麼時候交? |
單月 5 日前(最遲 7 日前) |
| 怎麼交? |
郵寄、Email 或親送(親送請先告知) |
1️⃣ 交件清單
| 資料 |
說明 |
| ① 銷貨發票本 |
本期開立的所有發票,包含空白未用、作廢的,一併交回 |
| ② 支出憑證 |
進項發票、收據及其他單據 |
| ③ 進銷項退回或折讓單 |
本期有退貨或折讓的,請提供對應的折讓證明單,避免漏報 |
| ④ 電子發票使用情形 |
有透過財政部平台或廠商開立電子發票的,請告知並授權本所查詢 |
| ⑤ 國稅局來函 |
收到國稅局的公文或通知,請一併告知 |
2️⃣ 交件期限與方式
營業稅每 2 個月一期,要在單月 1~15 日申報並繳納前兩個月的稅款。為了有時間整理、核對,請在單月 5 日前把資料交給本所,最遲 7 日前。延誤申報或繳稅,會有滯報金、滯納金等罰則。
| 交件方式 |
說明 |
| 📮 郵寄 |
(104)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200 號 12 樓 謝文博會計師 收 |
| ✉️ Email |
heyucpa@gmail.com |
| 🏢 親送 |
請先傳 LINE 或來電告知 |
本文所提供之建議、評論、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係基於現行法規所提供。現行法規未來可能改變,且主管機關之個案解釋亦可能不同,甚或回溯生效。未來如有法規改變、發佈新的解釋函令、或有不同之個案解釋,本所並無義務通知上述改變。本文僅供參考,未事先經作者書面同意,任何人不得以本文所載之資訊作為商業或其他決定之依據。任何第三人不得以曾閱覽本文為由,向本所主張任何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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