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業稅 / 發票開立
代購和代收代付差在哪?
發票怎麼開、銷售額怎麼算
名義上是「幫客人買」或「幫忙收付」,稅法上不一定這樣認定。
認定錯了,可能被當成漏開發票。
📅 115 年 9 月更新 🏢 適用:公司 / 行號
🙋 您是不是也在想這些?
「幫客人代購,只要就佣金開發票嗎?」
「什麼情況才算「代收代付」、可以不開發票?」
「兩種方式的帳要怎麼記?」
先說結論:以自己名義買貨物交給委託人,營業稅法視為銷售貨物;除了佣金,代購的貨物也要按實際價格開發票,並註明「代購」。代收代付要同時符合「收取和轉付之間沒有差額」、「轉付取得的憑證買受人是委託人」,才能把憑證交給委託人、不另開發票。有差價、憑證抬頭是自己的,就不是代收代付。
⚡ 30 秒快速結論
| 您想知道 |
重點 |
| 代購 |
以自己名義買貨交給委託人,視為銷售貨物 |
| 代購怎麼開發票 |
佣金開一張;貨物按實際價格開一張,註明「代購」 |
| 代收代付 |
收付沒有差額、憑證抬頭是委託人,才能免開發票 |
| 只開佣金發票 |
貨物部分會被認定漏開發票,補稅加罰 |
| 要不要訂契約 |
代購雙方應訂書面契約備查 |
1️⃣ 代購:視為銷售貨物
| 項目 |
做法 |
| 發票 |
按佣金收入開一張;貨物送交委託人時,依代購貨物的實際價格另開一張,並註明「代購」 |
| 帳務 |
代購貨物的金額與佣金分開記錄,佣金列勞務收入 |
| 文件 |
委託代購的書面契約、進貨憑證、收付款紀錄 |
⚠️ 最常見的錯誤:只開佣金發票
代購的貨物金額沒有開發票,查核時會被認定漏開發票,要補營業稅並處罰。
2️⃣ 代收代付:條件要同時符合
營業人受託代收轉付款項,要同時符合下面兩個條件,才可以把取得的憑證交給委託人,免另開發票、不列入銷售額:
| 條件 |
說明 |
| 收取和轉付之間沒有差額 |
收多少、付多少,中間沒有加價 |
| 憑證的買受人是委託人 |
轉付時取得的發票或收據,抬頭要寫委託人,不是本公司 |
代收、代付的款項,帳上記在「代收款」、「代付款」這類往來科目,不列收入或成本;契約、收支明細和轉帳憑證都要保存。另外收取的手續費或服務費,屬於提供勞務,要開發票。
3️⃣ 一張表看差異
| 比較項目 |
代購 |
代收代付 |
| 營業稅上的性質 |
視為銷售貨物 |
代收轉付,不列銷售額 |
| 發票 |
佣金+貨物(註明「代購」)各開一張 |
憑證交給委託人,免另開 |
| 收付之間的差額 |
可以有 |
不能有 |
| 憑證抬頭 |
本公司 |
委託人 |
4️⃣ 實務上怎麼做比較安全?
交易模式定型前,先確認是代購還是代收代付。收付有差價、或憑證抬頭是自己的,就照一般買賣或代購處理,不要硬套代收代付。做國外代購的,另外要注意進口與稅籍登記,請看
代購國外貨物要報營業稅嗎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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