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帳報稅 / 個人所得申報
兼職收入怎麼報?
薪資所得、9A、9B 差在哪裡?
同樣是接案或授課,所得類別不同,能扣的費用、免稅額度差很多。
📅 115 年 9 月更新 🏢 適用:兼職者 / 接案者 / 講師 / 給付的公司
🙋 您是不是也在想這些?
「去外面講課拿的鐘點費,是薪資還是9B?」
「接案收入報 9A,可以扣多少費用?」
「稿費 18 萬元免稅是怎麼算的?」
先說結論:所得類別是看這筆收入的性質,不是看哪種比較省稅。屬於訓練課程一部分的授課是薪資所得(50);專題演講、稿費、版稅是9B,全年合計 18 萬元以內免稅;以專業技藝自力營生的接案是執行業務所得(9A),要依費用標準或實際費用減除。
⚡ 30 秒快速結論
| 您想知道 |
重點 |
| 薪資所得(50) |
可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,115 年度每人 22.7 萬元 |
| 9A 執行業務 |
收入減除費用:有公告費用率的職業依標準,其他要能舉證費用 |
| 9B 稿費、講演 |
全年合計 18 萬元以內免稅,超過部分可再減 30% 費用 |
| 講課算哪一種? |
訓練課程的一部分 → 薪資;受邀專題演講 → 9B |
1️⃣ 三種所得類別,先分清楚
| 代號 |
類別 |
說明 |
| 50 |
薪資所得 |
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的報酬,不限於僱傭關係;授課鐘點費常屬這一類。可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|
| 9A |
執行業務所得 |
以專業性勞務或技藝自力營生的收入。收入減除業務費用後的餘額才是所得 |
| 9B |
稿費、講演鐘點費 |
稿費、版稅、樂譜、作曲、編劇、漫畫、講演鐘點費。全年合計 18 萬元以內免稅 |
2️⃣ 講師費最常搞錯:授課 vs. 講演
|
授課鐘點費 → 薪資所得(50) |
講演鐘點費 → 9B |
| 活動性質 |
開課、訓練班、講習會、研討會、研習營 |
就特定議題進行的專題演講 |
| 判斷重點 |
屬於整個訓練課程的一部分 |
不是訓練課程的一部分 |
| 常見誤解 |
以為專家學者講課就能算講演 |
— |
⚠️ 實際案例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曾發布案例:A 公司請甲君到公司講授「技術商品化」課程,公司依授課開立薪資所得(50)扣繳憑單,甲君申報時自行改成 9B,事後被查獲補稅處罰。
判斷的依據是活動性質,不是講者的身分或講題有多專業。
3️⃣ 9A 執行業務所得:費用怎麼扣?
財政部每年公告「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,列出各職業可以減除的費用率,例如 114 年度律師 30%、會計師 35%、建築師 35%。標準沒有列到的職業,稽徵機關依查得資料或同業費用率認定;想按實際費用扣除,就要保存憑證、能說明費用和業務的關聯。
實務上可以這樣想:
① 實際業務費用多不多?接案不頻繁、支出有限,能扣的費用本來就不多。
② 能不能提出憑證?要列報實際費用,查核時就要拿得出單據與說明。
4️⃣ 給付的公司:扣繳和二代健保一次看
|
薪資所得(50) |
9A 執行業務 |
9B 稿費、講演 |
| 扣繳 |
兼職薪資單次給付未達 90,501 元免扣;達到按 5% 扣 |
單次給付達 20,010 元扣 10% |
單次給付達 20,010 元扣 10% |
|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|
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 29,500 元扣 2.11% |
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扣 2.11% |
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扣 2.11% |
| 費用減除 |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2.7 萬元 |
依費用標準或實際費用 |
全年 18 萬元內免稅 |
💡 選類別,不是選省稅
所得類別是依收入的客觀性質認定。選了某一類,就要接受它的規則,包括舉證責任與查核風險;事後被認定錯誤,補稅的成本通常比當初省下的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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