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帳報稅 / 扣繳申報 / 二代健保
勞務費、稿費怎麼扣繳?
稅款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一次搞懂
公司請人演講、找人接案、付稿費、發兼職薪水——付錢之前,別忘了先問一句:要不要扣稅?要不要扣二代健保?扣繳率、起扣點、補充保費門檻,一篇整理給您。
📅 115年7月更新
🏢 適用:公司 / 行號 / 機關團體
🙋 這些問題,事務所常常被問到:
「公司付一筆勞務費給接案的老師,要先扣稅嗎?扣多少?」
「付稿費 3 萬元,除了扣 10% 的稅,還要扣二代健保嗎?」
「兼職人員的薪水,聽說沒超過某個金額就不用扣稅,是多少?」
「什麼是『達』2 萬?剛好 2 萬元到底要不要扣?」
⚡ 30 秒快速結論(115年度・給付對象為國內居住者)
| 所得類型 |
扣繳稅款 |
起扣點(單次給付) |
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|
💼 兼職薪資 (格式代號 50) |
5% |
達 90,501 元才要扣 (115年標準) |
2.11%,單次達基本工資 29,500 元就要扣(115年標準) |
🧑💻 執行業務所得 (格式代號 9A) |
10% |
達 20,010 元才要扣 |
2.11%,單次達 20,000 元就要扣 |
✍️ 稿費 (格式代號 9B) |
10% |
達 20,010 元才要扣 |
2.11%,單次達 20,000 元就要扣 |
※ 上表適用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居住者);給付對象若為非居住者(含多數外籍人士),扣繳率與門檻另有規定。
📖 一、先分清楚:這筆錢是哪一種勞務所得?
公司或機關團體付錢請「個人」提供勞務時,最常見的是下面三種所得,類型不同,扣繳規定就不同:
1️⃣ 執行業務所得(9A):對方是「自己當老闆」接案賺的錢,例如律師、會計師、設計師、顧問等以技藝自力營生者的報酬。
2️⃣ 稿費(9B):寫稿、畫圖、拍照、翻譯、演講鐘點費等收入。
3️⃣ 兼職薪資所得(50):對方在正職以外,額外來您公司兼職領的薪水(非按月給付的獎金、津貼也適用類似規定)。
💵 二、扣繳稅款:付錢的人要先「代扣」一部分稅
所謂扣繳,就是公司付錢達一定金額時,需先扣下一部分稅金,餘額才給付對方;扣下來的稅款要在期限內繳庫,並向國稅局申報。115年度的標準如下:
・執行業務所得(9A)、稿費(9B):扣繳率 10%。因為「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,000 元者免予扣繳」,所以單次給付達 20,010 元才需要扣(20,010 × 10% = 2,001 元,超過 2,000 元)。
・兼職薪資(50):扣繳率 5%。單次給付未達 90,501 元免予扣繳(此金額為 115 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「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」之起扣標準,114年度為 88,501 元,115年已調整,請注意更新)。
📌 順帶提醒(114年起的新制):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,扣繳義務人已由「事業負責人」修正為「事業、機關、團體、學校本身」。114年以後給付的所得,扣繳憑單上的扣繳義務人欄位應填公司(單位)名稱,不再是負責人姓名。
🏥 三、二代健保補充保費:稅之外,還有一道 2.11%
除了扣繳稅款,公司給付這些所得時,還要幫健保署代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,費率為 2.11%,扣下來後同樣要在期限內繳納並申報健保署。門檻如下:
・執行業務所得、稿費: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(含),就要扣 2.11%。
・兼職薪資:單次給付達當年度基本工資就要扣 2.11%——115 年 1 月 1 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為 29,500 元(114年為 28,590 元,115年已調升,請注意更新)。
・對方若已以執行業務所得作為健保投保金額(例如透過職業工會投保的自營作業者),其執行業務收入原則上免扣補充保費(建議請對方提供證明留存備查)。
⚠️ 注意「達」和「超過」的差別!
「達 20,000 元」= 20,000 元(含)以上就要扣;「超過 20,000 元」才是指 20,001 元起。所以剛好給付 20,000 元的稿費:稅款不用扣(未達 20,010 元),但補充保費要扣(已達 20,000 元)——兩者門檻差這 10 元,實務上最容易搞混。
📰 補充保費要改制?目前還沒有!114年底衛福部曾研議將部分補充保費改為「年度結算制」並調整門檻,但因爭議較大,行政院已指示暫緩規劃,後續才會再啟動修法。因此 115 年度仍適用現行規定:費率 2.11%、按「單次給付」判斷門檻。若未來正式修法,本所將再更新說明。
✍️ 四、領稿費的人注意:全年 18 萬元以內免納所得稅
依《所得稅法》第 4 條第 1 項第 23 款,個人的稿費、版稅、樂譜、作曲、編劇、漫畫及講演鐘點費等收入,每人全年合計不超過 18 萬元者免納所得稅;超過 18 萬元的部分,可減除 30% 成本費用(自行出版者為 75%),以餘額計入執行業務所得課稅。
💡 但請注意:18 萬免稅是年度申報綜所稅時適用的額度;公司給付當下仍應按「單次給付金額」判斷是否扣繳。若領取人全年稿費未超過 18 萬,被扣的稅款可於隔年申報綜所稅時退還。
🧮 五、實際算給你看
| 情境(單次給付) |
扣繳稅款 |
補充保費 2.11% |
實際入袋 |
| 稿費 30,000 元 |
3,000 元(10%) |
633 元 |
26,367 元 |
| 稿費 20,000 元 |
0 元(未達 20,010) |
422 元(已達 20,000) |
19,578 元 |
| 兼職薪資 30,000 元 |
0 元(未達 90,501) |
633 元(已達 29,500) |
29,367 元 |
| 兼職薪資 29,000 元 |
0 元 |
0 元(未達 29,500) |
29,000 元 |
🧭 六、拿不準是 9A、9B 還是 50?
同一筆錢,認定為「薪資」還是「執行業務所得」或「稿費」,扣繳結果差很多,而且國稅局是看實質勞務關係認定,不是看合約怎麼寫。建議把合約內容、勞務性質、給付方式提供給會計師或記帳士評估——事前分類分對,遠比事後被要求補扣、補申報甚至受罰划算。
💡 稅法規定複雜且可能隨時變動,請以最新稅法規定為準;實際個案請與本所確認,謝謝您們 ✌
公司常有勞務費、稿費、兼職薪資要給付,不確定怎麼扣?歡迎聯絡我們協助處理!😊
|
🔎 LINE 官方帳號
@afg1460j 加入後丟個貼圖,我們會儘速回覆
|
👓 Facebook 粉絲專頁
禾宇合署會計師事務所
|
☎ 電話 / 地址
(02) 2356-8838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200 號 12 樓 行天宮捷運站 1 號出口旁
|
本文所提供之建議、評論、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係基於現行法規所提供。現行法規未來可能改變,且主管機關之個案解釋亦可能不同,甚或回溯生效。未來如有法規改變、發佈新的解釋函令、或有不同之個案解釋,本所並無義務通知上述改變,以及對本案所提之建議、評論、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之影響。本文僅供參考。未事先經作者書面同意,任何人不得以本文所載之建議、評論、分析或其他資訊作為商業或其他決定之依據。任何第三人不得以曾閱覽本文為由,向本所主張任何權利(不論係以契約、損害賠償或其他法律關係為基礎)。
台北會計師推薦 記帳士推薦 勞務費 稿費 扣繳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記帳報稅 創業諮詢
🙋 這篇文章有幫助到您嗎?
如果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,歡迎花 30 秒留下您的 Google 評論。
您的一則評論,不僅是對我們最大的鼓勵,也能幫助更多創業者與企業找到這些免費整理的資訊,讓我們持續分享更多實用內容。🙏
⭐⭐⭐⭐⭐ 我要留下 Google 評論
留言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