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USINESS REGISTRATION|行號設立
行號設立登記
應備文件與辦理流程
📅 115 年 09 月更新版 🏪 適用:臺北市獨資/合夥行號設立
含商業登記、稅籍登記、統一發票購票證請領
📊 三種組織型態速覽比較
行號 ✓ 本篇
▸ 1 人起(獨資/合夥)
▸ 資本額 25 萬以下免開戶
▸ 無限責任
▸ 適合:小規模、家庭事業
有限公司
▸ 1 人股東即可
▸ 需開籌備處 + 會計師簽證
▸ 有限責任
▸ 適合:中小企業
股份有限公司
▸ 2 股東+1 董 1 監
▸ 需開籌備處 + 會計師簽證
▸ 有限責任
▸ 適合:多投資人、可發股
📋 申辦前諮詢: Line:@afg1460j | Email:heyucpa@gmail.com
📞 TEL:(02)2356-8838 轉分機 18~20、26~27(小福-工商登記)
📌 負責人須親自辦理的項目
② 簽委託書
至事務所簽委託書及相關設立文件(含洗錢防制文件,不能線上簽)
③ 國稅局簽名
行號設立完成、收到國稅局公文後,至國稅局簽名並請領統一發票購票證
📋 流程概覽:決定名稱及地址 → 行號商業登記 → 稅籍登記
1行號大章、負責人私章及合夥人私章
經行號同意,事務所可代刻
3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或 近三個月的建物登記謄本影本
⚠ 臺北市必備!因為要做營業場所的預審。
4以「行號名」簽的租賃契約影本
或是行號負責人簽的租賃契約亦可,但契約上要註明「供營業登記使用」之類的內容。
5合夥契約書、行號設立應備簽名文件
例如委託書、報價單,事務所會準備制式格式。
6負責人、合夥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負責人要再加健保卡影本。
💡 備註:如果沒有合夥人(一人獨資),不用準備合夥契約、合夥人證件及印章。
1
申辦前諮詢
Line @afg1460j 或 Email 至 heyucpa@gmail.com;亦可致電 (02)2356-8838 轉 18~20、26~27(小福-工商登記)。
2
填寫設立資料
線上填寫表單,或請本所提供電子檔填寫行號設立相關資料,以便進一步討論。
3
簽訂委託書、支付訂金
約時間來本事務所簽訂委託書並支付訂金;或確認委託後匯訂金至事務所開始預查作業。
訂金一般為設立費用的八成,行號設立完成將全數折抵設立費用。
4
行號名稱及所營項目「預查」
請準備:
- 行號預定名稱 2~5 個
- 營業項目 2~10 項(或提供同行的行號名稱或統編參考)
- 負責人、合夥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(負責人+健保卡影本)
- 負責人及各合夥人資本額分配的明細表
💡 資本額未達 25 萬元,免開立行號籌備處帳戶,直接在申請書上寫個數字即可(例如資本額 20 萬元)。
💡 沒有合夥人、負責人一人獨資開業也可以。
6
行號商業登記送件
完成商業登記、取得統一編號、正式營業。
主管機關:登記在臺北市為臺北市商業處;新北市為新北市經濟發展局。
7
稅籍登記、請領統一發票購票證
- 稅籍登記送件(約兩週)
- 收到國稅局公文後,負責人須至國稅局簽名並請領統一發票購票證
- 購買銷貨發票(由本事務所代辦,亦可由公司自行購買)
8
進出口登記、勞健保申請、商標申請……
由行號依本身的情況,決定是否申請。
⏱ 整體時程:行號設立從送件到稅籍登記完成,一般約 3~4 週。
以下是設立登記時最常被問到的幾件事。其中規費與免登記門檻屬全國一致的規定,各縣市都適用;營業場所預審是臺北市的必要程序,臨櫃的隨到隨辦服務則各縣市規定不同。
📍 登記在新北市由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受理,其他縣市則為各該縣市政府。作業方式與應備文件可能略有不同,可以本段作為參考,實際仍以各地方縣市政府的規定為準,或先與本所確認。
💰 政府規費
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臨櫃 300 元網路 150 元
商業設立登記臨櫃 1,000 元網路 800 元
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,設立登記規費減徵二成。上列為政府規費,不含事務所服務費。
🏦 資本額 25 萬元是個分界
資本額未達 25 萬元,免開立行號籌備處帳戶;達 25 萬元以上,申請時要檢附資本證明文件。行號不需要會計師查核簽證,這一點與公司不同。
⚡ 實務上多以網路送件
設立登記可以臨櫃、郵寄或線上辦理。本所實務上多透過經濟部的一站式線上系統送件,規費較低,且臺北市會列為優先處理案件,也不必為了送件另外跑一趟。
臺北市另有提供臨櫃隨到隨辦服務:營業場所預審已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築管理規定、申請資料齊備,且不屬酒家、特種咖啡茶室、成人用品零售店、電子遊戲場等特定行業者,可視案件類型申請隨到隨辦。如果案件較急,希望加快取得登記結果,也可以考慮臨櫃辦理。
不過商業登記只是第一段,後面還有稅籍登記與請領購票證,所以整體仍如上表約 3~4 週。真正會拖時間的是地址過不過與名稱、營業項目怎麼定。
🧭 商業登記可以免辦,稅籍登記是另一回事
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,小規模商業可以免辦登記,例如攤販、家庭手工業,以及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。
稅籍登記 這是另一件事。只要有固定營業場所對外營業,就應該在開始營業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,與銷售額大小無關。
⚠️ 常被搞混的一點:未達起徵點(114 年 1 月 1 日起,銷售貨物每月 10 萬元、銷售勞務每月 5 萬元)指的是免徵營業稅,不等於免辦稅籍登記。至於「未達起徵點得暫免辦理稅籍登記」,是針對沒有固定營業場所、純以網路銷售的個人,有實體營業場所就不適用。
📌 規費依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(全國適用);營業場所預審、隨到隨辦與資本證明依臺北市商業處公開資訊,其他縣市規定可能不同。以上於民國 115 年 9 月 2 日核對,實際仍以受理機關規定為準。
📞 最新的申請流程,請與本事務所聯絡,以便提供相關諮詢。
🗂️ 工商登記系列文章
依辦理階段整理,需要哪一段就看哪一篇。
▌設立登記
▌登記地址怎麼選
▌變更登記
▌其他情形
本文所提供之建議、評論、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係基於現行法規所提供。現行法規未來可能改變,且主管機關之個案解釋亦可能不同,甚或回溯生效。未來如有法規改變、發佈新的解釋函令、或有不同之個案解釋,本所並無義務通知上述改變。本文僅供參考,未事先經作者書面同意,任何人不得以本文所載之資訊作為商業或其他決定之依據。任何第三人不得以曾閱覽本文為由,向本所主張任何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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