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新北市」的地址,能不能辦理公司行號登記?_115.8更新
- 取得連結
- X
- 以電子郵件傳送
- 其他應用程式
各位老闆好,創業過程中最怕的一件事:地址簽約了,才發現不能辦公司、行號登記。
臺北市有「營業場所預審」這道必經關卡(可參考本所另一篇:「臺北市」的地址,能不能辦理公司行號登記?);那「新北市」呢?答案是:登記相對友善,但「登記」和「管理」是兩回事。

一、快速判斷:新北市的地址能不能登記?
| 情境 | 結論 |
|---|---|
| 總樓層5層以下之建築物 | 原則上皆可登記。 無需特別審查建物用途。 |
| 總樓層超過5層之建築物 | 看使用執照。 使照標示用途須與營業用途相符(常見合法用途:店舖、一般零售業、辦公室、一般事務所)。 |
| 特種或高風險業別(酒店、酒家等) | 務必先確認分區與建管規定。 被檢舉、抽查的機率高,違規後果嚴重。 |
| 想要百分之百安心 | 登記前先申請預查。 約14個工作天取得主管機關審查結果。 |
二、新北市的登記原則
新北市對營業地址的基本要求,原則上符合以下兩種條件之一即可:
1. 總樓層5層以下之建築物:原則上皆可用於登記,無需特別審查用途。
2. 總樓層超過5層之建築物:建築物使用執照上標示的使用用途,必須與申請的營業用途一致。常見可登記的用途包括:店舖、一般零售業、辦公室、一般事務所。
建議在選定地址前,先調閱該建物的使用執照確認用途,避免申請過程卡關。
實務上,因為新北市在公司行號登記時不會做營業場所預先審查(臺北市則必審),所以在新北市設立公司行號,單就營業場所審查而言相對友善許多——只要資料齊全(房東同意登記的租約、最新一期房屋稅單),原則上設立及變更登記都辦得下來。但重點在後面的「管理」。
三、「登記」和「管理」是兩回事
登記可以,不代表管理(實際使用)合法。各位老闆可以看新北市經濟發展局核准函上的提醒說明:
圖1:公司設立登記核准函的提醒說明
圖2:行號設立登記核准函的提醒說明
兩者都明白提醒:登記地址仍應符合都市計畫、建築管理、消防等相關法令。
那「先登記再說、不管地址合不合法」可以嗎?
只能說,以新北市而言,要看行業特性及登記的地點……但沒事就沒事,一旦被檢舉、被抽查,或經營的是特種行業(酒店、酒家等),就會產生一堆事——不符都計、建管、消防法令的話,除了被主管機關要求遷址,還可能面臨罰則(參考下圖)。
四、最保險的做法:登記前先申請「預查」
雖然可以打電話向主管機關詢問,但電話中往往說不清楚。
最保險的做法是:備妥資料、填寫申請書,向新北市主管機關申請「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查詢」,等約14個工作天審查核准、確認沒問題後,再安心簽約登記。
線上申辦資訊:「新北市」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查詢
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
| 項次 | 文件 |
|---|---|
| 1 |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(限3個月內) |
| 2 | 無建築物使用執照者,應附其他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 |
| 3 | 新北市政府營業場所建築管理規定查詢表 |
| 4 | 建築管理規定查詢建築物現況照片(表二) |
| 5 | 營業場所建築管理規定查詢建築物所有權人授權書(表三,範例如下圖) |
第5項的「所有權人授權書」其實不好拿——等於要房東在房客還沒租下來之前,就先簽同意書讓政府來查這個地址能不能登記……實務上願意配合的房東不多。
這也是為什麼多數人選擇直接登記;但若您經營的業別風險較高,這14個工作天很值得等。
「登記得過」只是第一關,後續的實際使用仍受都計、建管、消防等法令管理。
選址時建議:
5層以下建物優先、6層以上先看使照用途、風險業別先跑預查;簽約前把「如無法完成登記得解約」寫進租約條款,更有保障。如有疑問請與專業人士討論。
依辦理階段整理,需要哪一段就看哪一篇。
▌設立登記
▌登記地址怎麼選
▌變更登記
變更營業項目、修正章程
地址變更(遷址+營業項目+修正章程)
公司行號遷址完整流程
負責人變更、出資額轉讓
變更登記:增資、修正章程、出資額轉讓
營業項目+負責人變更+贈與稅申報
股份有限公司增資|會計師資本簽證
▌其他情形
留言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