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登記 / 地址變更
公司行號遷址怎麼辦?
地址變更流程與應備文件
辦公室要搬家、換登記地址?
先看流程和文件,簽租約前先確認新地址能不能登記。
115 年 10 月更新 適用:公司 / 行號
您是不是也在想這些?
「公司要搬到新辦公室,地址變更要準備什麼?流程怎麼跑?」
「從台北搬到新北,跟同一個縣市內搬家有什麼不一樣?」
「租的是二房東的辦公室,可以登記嗎?」
先說結論:遷址要辦變更登記,公司應在變更後 15 日內申請。最重要的一步在最前面:簽租約前先確認新地址能不能登記,臺北市一律要先做營業場所預審。跨縣市遷址還要另外修正章程。
30 秒快速結論
第一步做什麼?
簽約前先確認新地址能登記。臺北市要先做「營業場所預審」,不是所有地址都能登記
期限多久?
公司登記事項變更後 15 日內要申請變更登記;整體作業一般約 2~3 週
租約怎麼簽?
必須以公司/行號名義與房東簽訂;二房東要附大房東同意轉租的文件
跨縣市差在哪?
同縣市搬家通常不用改章程;跨縣市要修正章程,主管機關也會換成新縣市
辦完就結束了?
還要到國稅局簽名照會、更換統一發票購票證,並通知銀行、廠商、投保單位
1. 公司遷址流程:5 個步驟

公司行號遷址 5 步驟(點圖可放大)
① 確認新地址能不能登記
臺北市一律要先申請營業場所預審;其他縣市也建議先確認土地使用分區與建物用途。
確認可以再簽約,以免簽約後才發現無法登記,仍須負擔租金。
② 以公司/行號名義簽租約
承租人要寫公司或行號名稱,不是負責人個人。
③ 準備文件、完成內部同意程序
有限公司由股東同意、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會決議;跨縣市遷址另外要修正章程(見第 3 段)。
④ 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
公司應在變更後 15 日內申請(
公司登記辦法第 4 條)。臺北市可以同時申請併案代轉國稅局的營業
登記。
⑤ 國稅局與各單位的後續手續
負責人到國稅局簽名照會、更換統一發票購票證;通知銀行、往來廠商、勞健保投保單位更新地址。
2. 遷址應備文件(6 項)
1. 大小章
前次設立/變更登記用的大小章。若遺失或找不到,需準備「印鑑遺失切結書」(負責人親自簽名)。
2. 前次登記文件
市政府核准函+登記表、國稅局函(影本)。跨縣市遷址另需公司章程。
3. 房屋稅單
新地址最近一期房屋稅單(影本,需已繳清)。登記在臺北市,另需近三個月的建物登記謄本。
4. 房屋租賃契約
以公司/行號名義與房東簽訂。若承租自二房東,需大房東出具「所有權人同意書」或「轉租同意書」,或附大房東與二房東載明可轉租的租約。
5. 簽名文件
依組織型態不同:獨資合夥為獨資合夥契約書;有限公司為股東同意書;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會議事錄與簽到簿。委託本所代辦時由本所準備。
6. 其他變更/特許行業
同時辦理其他變更事項或涉及特許行業時,文件需求不同,需另外確認。
3. 跨縣市遷址,跟同縣市搬家差在哪?
章程
同縣市內搬家:章程的所在地通常只記載到縣市,一般不用修正
跨縣市遷址:要修正章程:有限公司須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;股份有限公司須股東會特別決議
受理機關
同縣市內搬家:原本的登記機關
跨縣市遷址:遷入地的登記機關,地址審查標準也跟著換
國稅局
同縣市內搬家:同一轄區,照常辦理
跨縣市遷址:可能換到另一個國稅局轄區,後續申報、查詢窗口都會改變
圖1|同縣市搬家與跨縣市遷址的差異(依本文內容整理)。
4. 新地址能不能登記?臺北市和新北市不一樣
臺北市
不論辦公室或本業使用,登記前
一律要先通過營業場所預審。透過臺北市商業處的
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系統線上申請,由商業處協同都市發展局、建築管理工程處查詢;須附 3 個月內的建物登記謄本,
查詢結果 6 個月內有效。
新北市
登記時不做預先審查;依本所實務辦理經驗,總樓層 5 層以下的建物登記通常較單純。但「登記通過」不等於「使用合法」,實際用途仍受建管與消防法規規範。
圖2|臺北市與新北市的新地址登記差異(依本文內容整理)。
5. 遷址順便變更營業項目?先確認兩件事
① 是否涉及特許行業
新增或刪除的營業項目如果屬於許可業務,要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才能登記。
② 公司名稱要不要跟著改
部分特許行業連公司名稱都要一併變更,例如室內裝修業,名稱中須標明「室內裝修」字樣。
請留意:遷址最常見的兩個問題
一是新址其實不能登記,尤其臺北市,有時是簽約後才發現預審未通過;二是只改了登記,未通知銀行、廠商與投保單位,可能造成函件遺失、扣繳憑單地址錯誤。建議把「預審 → 簽約 → 變更登記 → 通知各單位」視為一條流程,依序完成。
公司、商業遷址登記的規定,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的公司法、公司登記辦法及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公告為準,如有更新請以最新公告為準;各縣市地址審查作法與辦理時程可能調整,請以主管機關最新說明為準。本文圖片為依文章內容整理的示意,不含個案資料。
禾宇合署會計師事務所
工商登記系列文章
依辦理階段整理,點分類就能展開文章。
▌設立登記(8 篇)
▌設立後續辦事項(5 篇)
▌登記地址怎麼選(7 篇)
▌變更登記(10 篇)
▌其他情形(7 篇)
▌解散與停業(4 篇)
本文所提供之建議、評論、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係基於現行法規所提供。現行法規未來可能改變,且主管機關之個案解釋亦可能不同,甚或回溯生效。未來如有法規改變、發佈新的解釋函令、或有不同之個案解釋,本所並無義務通知上述改變。本文僅供參考,未事先經作者書面同意,任何人不得以本文所載之資訊作為商業或其他決定之依據。任何第三人不得以曾閱覽本文為由,向本所主張任何權利。
留言
張貼留言